為什么說百年人壽臻選重大疾病保險是值得入手的重疾險?
百年人壽臻選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介紹:
百年人壽臻選重大疾病保險
1、所屬公司
百年人壽
2、產品特色
(1)50類輕癥,最多賠5次,每次賠保額的20%,100類重疾,賠現價/保額的較大者,5類特定疾病額外賠付,賠現價/保額的較大者;
(2)提供身故或全殘保障,18歲前退雙倍保費,18歲后退現價/保額的較大者。
(3)確診輕癥即可豁免后續保費。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齡:28天-55周歲
繳費方式:5、10、15、20年交
保險期限:終身/保至75歲/保至85歲
等待期:90天
猶豫期:15天
百年人壽臻選重大疾病保險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百年人壽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90日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百年人壽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一段時間。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百年人壽不承擔保險責任,但無息返還已交的保險費,本合同效力終止。
(1)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因疾病導致身故或者全殘;
(2)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輕癥疾病;
(3)等待期內被保險人己經發生的疾病、癥狀或病理改變且延續到等待期以后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輕癥疾病。
因意外傷害導致的保險事故,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2、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至年滿18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以前身故或者全殘,百年人壽按本合同累計已交保費(無息)的2倍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且年滿18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以后(含當日)身故或者全殘,百年人壽按以下兩項中的較大者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2)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額。
3、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首次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100 種重大疾病),百年人壽按以下兩項中的較大者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被保險人確診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2)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額。
4、特定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首次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您可選擇本合同第 8.2.1 至 8.2.25 項重大疾病中的五種作為本合同約定的特定疾病,在保單上載明),百年人壽在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同時按以下兩項中的較大者額外給付特定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被保險人確診時本合同的現金價值;
(2)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額。
5、輕癥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百年人壽認可的醫院首次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50種輕癥疾病),百年人壽按本合同基本保額的20%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每種輕癥疾病只給付一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本合同的輕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以五次為限,本合同的基本保額不變,本合同繼續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輕癥疾病,百年人壽僅按一種輕癥疾病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輕癥疾病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中多項責任的給付條件,百年人壽僅按照“重大疾病保險金”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責任中的一種進行給付,本合同效力終止。
6、輕癥疾病豁免保費
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后,百年人壽將豁免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首次確診日險費 后的下一保單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本合同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百年臻選重大疾病保險缺點:
1.輕癥賠付低
相比市面上同類產品一般有30%的比例,這款輕癥只賠付20%保額,輕癥賠付低,缺乏吸引力
2.杠桿不高
如果繳費年限為30年或以上,可以加大保險杠桿,這款產品保障終身最長只能交費20年
3.只賠付重疾、特定疾病、身故其中一項責任
百年臻選重大疾病保險適合人群:
經濟沖擊,需要特定重疾額外賠付。
百年臻選重大疾病保險亮點:
1.特定重疾額外賠
在25種重疾疾病里選定5種作為特定疾病,可額外賠付基本保額或現金價值,兩者取大。
百年臻選重大疾病保險綜合評價:
這是一款單次賠付的重疾險,投保年齡為0-55周歲,保障期間可選保至75歲、85歲或保終身,該重疾險包含了輕癥、重疾和被保人豁免,保障基本夠用。
可在條款前25種重疾,比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等重疾里面,自選5種作為特定疾病,可額外賠付基本保額或現金價值的較大者。
這款產品的輕癥賠付比例只有20%,落后于市面上熱銷同類產品。
這款基本保障足夠,需要特定重疾額外賠付的人可以選擇考慮這款產品,但是價格偏高;同樣預算,可搭配兩款不同的消費型重疾險,也可能獲得更高的賠付,且不受重疾疾病限制。
百年臻選重大疾病保險不保什么: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醫囑使用管制藥品;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7、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除外、發生本合同中約定的疾病除外);
8、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除外、發生 本合同中約定的疾病除外)。
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3日,總部位于大連,是東北地區首家中資壽險法人機構。公司注冊資本金77.948億元,已在全國開設20家省級分公司,累計擁有各級分支機構379家,服務網絡覆蓋全國152個主要城市。百年人壽踐行責任擔當,優化服務體驗,截至目前,公司總資產超過2500億元,全國累計納稅超過40億元,累計賠付96億元,為百萬個家庭帶來了保險保障與醫養康健等民生服務,深受廣大客戶的信賴與好評。
近年來,百年人壽深入推進“以客戶為中心”的發展戰略,堅持求真務實、誠信擔當、利他共贏、創新進取,打造了涵蓋個險、銀保、團險、經代等多個渠道的業務構架,培養了一支成熟的經營管理團隊,已建立起較為完備的產品和服務體系,覆蓋傳統險、疾病險、醫療險、意外險等多個領域,通過市場細分、客戶畫像、高客中心建設、產品迭代升級、細胞庫服務、華為戰略合作等多個項目,為客戶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保險服務保障。公司堅守合規、穩健的經營理念,不斷強化投資能力建設,行業地位和品牌知名度不斷提升。
主要股東
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連融達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大連一方地產有限公司、江西恒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連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科瑞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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