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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指期货
日期:2013-11-09 00:00:00 来源:互联网
沪深300股票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作为一种商品。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1]。比如道富投资[2]作为行业领军品牌领先开发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产品,客户可任意选择50至300倍的资金杠杆比例,交易数量降至最少交易0.1手以及日内双向交易[3]制度。
沪深300指数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位算术平均价。股指期货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还有权调整计算方法,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能有效确保股指期现价格在最后交易时刻收敛趋同。之所以采用此办法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首先,股指期货交易这是金融一价率的内在必然要求。其次,能防止期现价差的长时间非理性偏移,有效控制非理性炒作与市场操纵。这是因为,非理性炒作或市场操纵一旦导致股指期现价差非理性偏移,针对此价差的套利盘就会出现,而最后结算价则能确保此套利盘实现套利。此种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对套保盘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一般来说,保证金水平要与股指的历史最大波幅相适应,沪深300股指期货且其比率依据头寸风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股指期货套利头寸保证金比率应最小,套保头寸次之,投机头寸最大。但从当前有关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交易所未对套利与套保头寸的保值金作出具体规定,只能理解为8%的保证金适用所有交易头寸。因此,笔者建议交易所应就套保与套利头寸的保证金另作具体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为了控制风险,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收取8%的保证金的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会达到12%。经过一段时间试探性交易以后,期货公司才可能逐渐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如果按期货公司12%收取客户保证金计算,那么交易1手股指期货就需要约5万元的保证金。据有关统计,我国股市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账号占总数比例不到5%,因此估计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数量不会太多,市场投机份额有可能不足,机构保值盘也或将缺乏足够的对手盘,市场流动性可能会因此出现问题。股指期货因此,笔者认为,合约乘数300有些大,200可能比较合适。
截至2006年10月13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为35219.27亿元,流通市值为10231.01亿元,而沪深两市的A股总市值为51343.92亿元,A股流通市值为16873.02亿元,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为68.59%,股指期货交易流通市值覆盖率为60.64%,因此沪深300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指数基金可能产生深远影响,将使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更受市场关注,其战略作用也将得到提升。特别是成份股中超大蓝筹股的战略性作用将会更强,进而将带来相应的市场溢价。有助于提高指数基金的流动性。当市场出现期现套利机会时,买卖正股的冲击成本和复制误差较大,因此指数基金将成为标的指数复制的有效途径。当前市场追踪沪深300指数的有嘉实300和大成300两个LOF,流动性都比较低,还有与沪深300高度相关的ETF,将可能成为期现套利的首选,极大提高这类基金的流动性。